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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委敲定再制造重点领域

11部委敲定再制造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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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0-06-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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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将通过深化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推动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促进循环经济尽快形成较大规模。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保部、商务部等11部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未来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目前,我国再制造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发取得重要突破,开发应用的自动化纳米颗粒复合电刷镀等再制造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与此同时,再制造产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表现在旧件来源及再制造产品销售渠道不够畅通,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等相关法规亟待修订,缺乏政策激励等。

    为此,11部委指出,将强化政策引导,逐步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再制造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实现再制造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努力将再制造产业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根据《意见》,在深化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方面,将以推进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等零部件再制造为重点,加大资金投入,消除制度瓶颈,完善回收体系,规范流通市场,努力做大做强。在此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传动轴、压缩机、机油泵、水泵等部件。同时,继续推进大型旧轮胎翻新。在推动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工作中,将组织开展工程机械、工业机电设备、机床、矿采机械、铁路机车装备、船舶及办公信息设备等的再制造,提高再制造水平,并加快推广应用。

    发改委称,将把提高再制造技术水平、扩大再制造应用领域、培育再制造示范企业、规范旧件回收体系、开拓国内外市场作为主要任务,通过制订产业发展规划、尽快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适当取消对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强制回炉的限制、完善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建立再制造监督管理制度等方式,促进产业加快发展。

    同时,为完善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将制订发布《再制造产品目录》,研究对列入目录的再制造产品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再制造提供信贷、担保等投融资服务;在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使用中将再制造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项目作为支持重点;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优先采用再制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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